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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光大银行深圳分行被罚没138.5万元,3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

具体而言,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因未按规定承担小微企业押品评估费,贷款管理不到位、风险分类不准确,线上经营贷业务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被罚。

因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部分)负责,刘洋(时任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客户经理)、范晗媚(时任光大银行深圳分行普惠金融部总经理助理)、樊明子(时任光大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均被警告。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并非光大银行旗下分支机构年内的首张罚单。天眼查APP显示,9月28日,因违规办理信用卡业务,光大银行武汉分行被罚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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