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本是汇聚支付开庭的日子。


【资料图】

刚问了一下,庭审时间延后了,具体时间待定。

看到标题大家应该也猜到了,汇聚支付这次不是普通的民事纠纷,而是一桩刑事犯罪案件,被指控的是非法经营罪。

同时被诉的,还有汇聚支付的两名前高管,张俊强和郭涛。

张俊强,汇聚支付前 VP ,网络上有据可查的是从 2017 年时,他就以公司领导身份在开展工作。

在汇聚支付公司 2018 年的年会上,张俊强上台回顾了公司的发展历程和荣誉,并表示:“ 2019 年,我们将坚定信念,团结一致,凝心聚力,将战略目标落地,继续绽放光彩。当我们实现梦想的那一刻,便是我们真正迎来光荣的一刻。”

郭涛,汇聚支付前首席运营官。在同一场年会上,郭涛从汇聚支付的发展、 2018 年国内外发生的三件重大事件和支付行业的变化与发展三个角度进行了回顾,肯定了汇聚支付在品牌形象、产品与服务体验和团队建设等方面的提升与成果,详细阐述并描绘了 2019 年汇聚支付的战略目标和发展蓝图。

他提到,我们需要保持开放的心态,将梦想与激情投入到工作中,拥抱世界的变化。

有媒体报道,汇聚支付不止一次卷入走私案,代还、涉赌、涉电诈一个不落。

央行并未手软。

2019 年 1 月,由于违反支付结算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对汇聚支付开出罚单,没收违法所得 17.9 万元,并处罚款 53 万元,合计罚没 70.9 万元。

2020 年 12 月,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对汇聚支付开出 229 万罚单。罚单显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期间,汇聚支付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的行为, 存在为虚假交易提供支付服务的违法行为 。

汇聚支付是行业内第二家持有支付牌照而被控非法经营罪的。

第一家是广东汇卡,连同副总裁刘景杰一起被诉。

企查查信息显示,广东汇卡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被控非法经营罪,去年在湖北进行了开庭审理。

早在前年 12 月,湖北警方就发布消息称,广东汇卡副总裁刘某某向四方平台的张某某提供 3687 个商户号,提供违法犯罪资金收付通道,与白某某和尹某某控制的第四方支付平台对接,混淆资金进出对应关系,帮助境外人员收付非法资金 43.14 亿元。

广东汇卡的支付牌照将于 10 天后到期,天眼查显示该公司的自身风险近 500 条,被法院列为失信公司 11 次,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 20 次,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 3 次,有终本案件信息 11 条。

关键词: 非法经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