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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财经 2月28日,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股份”)被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为18.17万元。案号为(2023)粤0391执1173号。案件立案日期为2023年2月27日。

据企查查,亚厦股份始创于1989年,注册资本13.4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张小明,经营范围含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等。公司由亚厦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2.77%。

亚厦股份曾涉司法案件2883起,该企业有被执行人记录23条,被执行总金额323.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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