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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8日,香农芯创(300475.SZ)关于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向相关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等主体新增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上述新增授信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用于办理贷款、承兑汇票、保理、票据贴现、信用证等业务签署的相关协议均有效,授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办理授信并签署办理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票据贴现、信用证等相关文件。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为便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办理贷款、承兑汇票、保理、票据贴现、信用证等多种形式的融资,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拟为全资子公司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创泰”)、宁国聚隆减速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隆减速器”)、全资孙公司创泰电子、控股孙公司深圳市新联芯存储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泰持股51%,以下简称“新联芯”)提供合计新增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含反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担保、连带担保等。新联芯持股49%的少数股东林永俊先生已同意就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对新联芯新增担保事项向公司担保提供反担保,上述反担保不收取费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范围内组织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次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信、担保额度提前终止。
本次授信、担保等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在授权范围内,以各方最终协商签署的合同为准。
截止到本公告日,以本次新增最高担保额30亿元(或等值外币)计算,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累计担保额度为30亿元(不含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对同一债务提供的复合担保只计算一次),与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前次股东大会”)通过新增担保额度一致,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2.67%。待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前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提前终止。
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
(来源:界面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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