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挂证逃监管、安排就业作酬谢、中介搭桥掩耳目……1月30日,廉洁江西发布“警惕违规兼职取酬隐蔽新动向”,中国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郭继庄被点名。


【资料图】

退休不忘“收房”

受贿3773万一审获刑14年

公开资料显示,郭继庄出生于1953年9月,1977年进入建行青海省分行工作,历任建行青海省分行综合科干部、投资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地方信贷处处长、计划处处长,建行青海西宁支行行长,青海省分行副行长等职,直至2015年9月退休。

郭继庄在建行工作近40年,退休近5年后被查。2020年6月24日,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中国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郭继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青海省监委监察调查。

同年12月23日,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郭继庄被开除党籍。

2021年2月,中国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郭继庄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西宁中院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5年9月间,被告人郭继庄利用担任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审计分部主任、中国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贷款授信额度、贷款审批、利息减免、工程项目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者索取上述单位及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3773.001514万元。

2023年1月,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近日,该院采用远程视频方式,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审计分部原主任、中国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郭继庄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郭继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金融反腐持续走

近年来,在相关通报中可以看到,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边领着国家发放的工资,一边又通过兼职从企业获取优厚的酬劳。

“公职人员兼职取酬主要有协会兼职型、退休返聘型、利用职务影响挂名型、收取劳务费型等,表面看似利用空闲时间‘发挥余热’在‘以劳取酬’,实则是赤裸裸的利益往来。”拱墅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徐天鸿说。

临安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林型斌注意到兼职取酬的一些新变化、新表现。如:兼职对象从本人变为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直接联系人,甚至是关系较远的亲属;取酬方式从吃空饷转变为安排就业。更有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在离退后选择异地兼职,以此规避领导干部相关任职限制。

河南省襄城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该县查处的案例中发现了更为隐蔽的“挂证”取酬方式。挂证人员与挂靠公司互不见面,而是通过中介机构联系。而挂证薪酬还可选择邮寄、电子支付等方式,从而加大取酬证据的查询难度。

违规兼职取酬形式日渐隐蔽,为监管、查处带来挑战。接受采访的纪检监察干部表示,当前大数据监督已成为精准发现兼职取酬问题线索的一个重要手段。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部署,要求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融入日常管理监督,促进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把党的纪律规矩刻印在心。不论在职与否,纪律约束没有完成时,对离职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教育和监督不能放松。

当官发财当两道,无论是党纪还是国法,都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兼职取酬行为作出严格限定。针对违规兼职取酬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擦亮监督探头,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肃党纪红线,重拳整治违规兼职取酬问题,规范党员干部履职行为。

来源:审计金融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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