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鉴于全球经济面临衰退风险加大和外需增长放缓的背景,中国政府在早前结束的“两会”中定调——2023年将“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相应的重点措施包括:放宽市场准入,加大现代服务业领域开放力度,并做好外资企业服务工作。


(相关资料图)

一、2023年第一季度总体经济表现

根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公布的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济数据[1],中国在一季度的经济运行总体开局良好,一季度GDP达284,997亿元人民币(折合约41,421亿美元[2]),同比增长4.5%。

我们将2018以来全国GDP的数据汇总于下图,以供参考,其中2023年全年GDP为根据《政府工作报告》中的GDP预期发展目标5%估算:

近年来,中国的外商直接投资(FDI)一直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今年开年的数据也依旧保持了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1-2月新增的全国吸收外资达397.1亿美元[3],同比增长1%,其中高新技术产业的增长达到32%,有效落实了《十四五规划》[4]中“加大外商在重点产业投资”的目标。

根据商务部公布的信息[5],2023年第一季度全国外商直接投资4,084.5亿元人民币(折合美元593.63亿美元),同比增长4.9%。我们将2018年以来外商直接投资的数据汇总于下图,以供参考:

根据《2022年中国外资统计公报》[6],2021年中国外商投资来源国家/地区前十位如下:

此外,根据商务部2023年4月20日发布的信息[7],2023年第一季度,中国外商投资来源国家/地区对华投资同比增长如下:

其中,北京、上海等重点城市,是外商在中国投资的首选目的地,备受外国投资者的青睐,2022年北京与上海吸收的FDI合占全国的约21%。这与北京、上海市政府一以贯之的对吸引外资的开放态度以及为外商提供的给力措施分不开。近日,北京市、上海市政府分别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包括外资便利措施、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若干措施,这充分表明了两个主要外资目的地的政府积极响应扩大开放吸引外资战略,并予以积极落实具体措施。同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也于近日在新闻发布会上明确了与鼓励吸引外资的相关行动。

除北京、上海之外,广州和深圳也是外商投资的重点城市,并且是外商投资的主要目的地之一。

二、政府部门落实吸引外资的动向及举措

2023年4月1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8]上明确提出与外资相关的以下行动,彰显了中国加大力度吸引外资及持续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心:

虽然相关行动尚待落地,如研究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等,可能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研究论证后才能推出,具体实施时间未定,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北京、上海等地已经陆续发布了一些相关政策,以响应“两会”提出的要求,可能将为外商投资提供更多的机遇和便利。

三、沪京两市地方政府与外资相关的新动向

上海:作为国际性大都市,上海市一直以来都是外商在中国投资的重要目的地之一。2023年第一季度,上海市外商直接投资达78亿美元[9],同比增长28.1%。

2023年4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先后发布了《上海市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上海措施》”)[10]以及《关于新时期强化投资促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政策措施》[11],除了对于引进投资给予各项行政便利和支持措施之外,对符合条件的优质高端企业、总部等(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还将特别给予高额的资金奖励,其中的亮点包括:

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并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如: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证券、基金、期货、人身险、养老金管理、理财、财务公司率先落户上海;积极争取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扩大开放措施在上海先行先试;在上海市全市范围试点拓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基金的外商投资渠道;实施上海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对标《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

对于优质高端项目给予直接的资金奖励,如:单个重大招商项目最高奖励达到人民币1亿元;对引进总部项目购租房最高给予人民币1000万元奖励补助;鼓励现有企业增资扩产,对银行贷款项目给予每年贷款利息50%的补贴、最高人民币2000万元的支持;对融资租赁项目给予最高人民币2000万元的支持支持引进服务业,在研发、设计、金融、贸易、航运、科技、法律、人力资源服务等专业服务领域,对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最高给予人民币600万元的支持。

对于七个重点产业的特别资金支持,包括:集成电路产业——对引进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最高人民币1亿元的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对符合条件的创新研发项目,最高给予人民币3000万元的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对引进符合条件的技术项目,最高给予人民币2000万元的支持;智能终端——最高给予人民币3000万元奖励;绿色低碳——工艺升级/节能技术改造等,单个项目最高给予人民币1000万元支持;新能源单个项目年度最高给予人民币5000万元奖励;数字经济——引进和培育100家以上数字经济领军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引进项目给予最高人民币800万元的支持;元宇宙——开放50个以上市级重大元宇宙应用场景对外招商,对符合条件的引进项目给予最高人民币2000万元的支持。

外国高端人才吸引,包括:进一步扩充外国高端、专业人才的认定范围;为外国高端人才提供出入境、停居留便利。

区级资金奖励:各区政府可自行对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包括再投资)给予奖励。

安永洞察

安永认为,根据《上海措施》,可以看出上海争取作为“先行先试”的代表,以吸引更多的外资企业落户:

► 金融领域的下一步开放:《上海措施》中提出,上海将率先推动符合条件的外资证券、基金、期货、人身险、养老金管理、理财、财务公司落户。虽然此类外商投资公司未被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但相关领域的外商准入门槛仍相当高。如根据现行《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12],境外机构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独资的证券公司,但其须符合规定的相关条件并须取得证监会的相关许可。

从字面上理解,“上海将率先推动符合条件的上述外资金融企业落户”,但并未明确是否会进一步降低相关企业的准入门槛。另外,也有可能是通过给予地方财政奖励等方式来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具体措施的落地情况仍需等待相关部门的进一步公布。

► 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扩大开放措施:《上海措施》中提出,上海将“积极争取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扩大开放措施在上海先行先试”。我们以现行三大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对于电信/互联网、教育领域的准入限制为例列于下表,以供参考:

目前在上述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最为宽松的为海南自由贸易港,按照《上海措施》中“先行先试”的字面意思,从合理的角度推断上海是否将进一步争取在相关领域采取比海南自贸港更为宽松的外资准入措施,如对在部分电信、互联网业务下进一步放宽外资股比限制或允许独资,其他类别(即除理工农医类外)的境外大学在上海独立办学等,值得期待。

► 上海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

从《上海措施》计划“实施上海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对标《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的目标来看,积极推动加入CPTPP等高标准经贸协议,将需要主动对照相关规则、规制、管理、标准,对标国际先进标准,并在市场准入、市场竞争、产业政策、知识产权制度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如战略实施顺利,将有利于增强上海自贸试验区在全球范围内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有望帮助上海吸引更多高质量的外商投资。

北京:作为首都,2023年第一季度,北京市全市外商直接投资53.6亿美元[13],同比下降11%[14]。

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4月6日发布《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15](以下简称“《北京实施方案》”),其中与外资相关的措施包括:

为外商投资在北京提供便利,加快推动一批外资标志性项目在北京落地,如: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制定北京市外商投资条例;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实行与新增外资相同配套政策。

投资便利:更大程度实现市场主体“准入即准营”,行政许可清单管理之外的无须取得行政许可。

提升国际贸易发展环境:提升国际贸易监管效率,大力推广“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申报方式;进一步优化进出口货物通关模式,加大“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培育和服务力度,建立重点企业培育库。

吸引国际人才:落实全市统一的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并进一步拓展认定范围,推行工作许可证和居留许可证“两证联办”,外商高级管理人员可享受通关便利。

针对上海和北京两地的政策措施进行对比,可以看出北京的实施方案主要着眼于改善营商环境和鼓励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尽管如此,《北京实施方案》也提到“推动制定北京市外商投资条例,加快推动一批外资标志性项目在北京落地”。

总的来说,无论是上海还是北京,都提出了促进外商投资的政策方向,具体的实施落地还需要等待具体政策的发布。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动向,并及时为您提供更新的信息。此外,各地基本都推出了招商引资以及各种鼓励优质企业、总部经济发展的各种奖补政策,建议投资者和企业可以积极关注相关政策,并结合自身情况和发展需求,选择适合的投资地点。

五、国际区域性合作方面的突破

纵观当下国际局势,并由于种种客观原因的掣肘,中国在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方面面临了较大的挑战和压力。因此,中国也积极寻求与多个国家进行进一步的合作机会,例如近期分别与新加坡及法国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新加坡共和国关于建立全方位高质量的前瞻性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16](以下简称“《中新声明》”)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兰西共和国联合声明》[17](以下简称“《中法声明》”),旨在和两国加强合作,互赢互利。

《中新声明》及《中法声明》中的亮点包括:

安永洞察

中国与新加坡:新加坡经济发达,在国际知名机构列示的经济体竞争力排名中常常名列前茅,也是国际著名的国际金融中心及自贸港,其优异的营商环境和便利的金融服务等备受大型跨国公司青睐,纷纷在新加坡设立了地区总部。然而,由于其地域和人口规模的客观限制,新加坡的发展仍然受到一定的制约。与之相反,中国地域广阔、市场巨大,可作为互补,由新加坡跨国总部对华进行投资。因此,中国和新加坡的伙伴关系再次升级,是一项互利共赢的必然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4月1日,中国和新加坡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新加坡贸易与工业部关于宣布实质性完成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升级后续谈判的谅解备忘录》。该备忘录在原升级协定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服务贸易和投资开放承诺水平。其中新增了电信章节,并纳入了国民待遇、市场准入、透明度、数字经济等高水平经贸规则。双方还共同确认服务贸易和投资领域开放措施不会撤回,并承诺以协定的方式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预计该升级协定将在两国各自履行国内程序后签署,这将有力推动中新经贸合作迈上新的台阶,并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

中国与法国:从中法经贸合作的角度,《中法声明》的签订对于中国、法国两地投资者和企业均具有积极的意义,包括:

► 改善市场准入条件:中法两国致力于改善两国企业在对方国家的市场准入,这将为两国投资者和企业带来更多的商业和投资机会,促进两国之间的经济合作和互惠互利。

► 提高营商环境:两国将为企业合作提供良好环境,包括改善营商环境和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增加双方的商业合作和交流,有利于企业在当地的长久发展。

► 加强数字经济领域合作:法国承诺在数字经济领域包括5G方面,以公平、非歧视的方式处理中国企业的授权许可申请。这将为中国的相关企业提供更多的发展机遇和市场准入,同时也有助于提升两国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合作。

结语

综合而言,从中国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济表现来看,中国的经济整体保持了长期向好的趋势,对外资依旧保持较强的吸引力。预计随着中央进一步政策的制定、出台和落地,以及中国在经贸关系中的持续加强,各地应会迎来更多外资的投入,进一步促进整体经济复苏。

参考资料:1.http://www.gov.cn/lianbo/2023-04/18/content_5752044.htm

2.美元数据根据中国人民银行4月3日汇率1美元:6.8805人民币换算所得,下同。

3.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xwfb/xwsjfzr/202303/20230303396439.shtml

4.http://www.gov.cn/xinwen/2021-03/13/content_5592681.htm#:~:text=%E4%B8%AD%E5%8D%8E%E4%BA%BA%E6%B0%91%E5%85%B1%E5%92%8C%E5%9B%BD%E5%9B%BD,%E5%85%B1%E5%90%8C%E7%9A%84%E8%A1%8C%E5%8A%A8%E7%BA%B2%E9%A2%86%E3%80%82

5.http://www.mofcom.gov.cn/xwfbh/20230420.shtml

6.http://images.mofcom.gov.cn/wzs/202211/20221102151438905.pdf

7.http://www.mofcom.gov.cn/xwfbh/20230420.shtml

8.https://www.ndrc.gov.cn/xwdt/wszb/gjfzggw4yxwfbh1/

9.https://tjj.sh.gov.cn/ydsj55/20230427/794425b0ba464814830e0f014c2c2d16.html

10.http://www.shanghai.gov.cn/nw12344/20230404/6ebb74adcc9241ef87e3fe8eaff578aa.html

11.https://www.shanghai.gov.cn/nw12344/20230425/9557f45bbe1c4f278c16e5ae3d185343.html

12.http://www.csrc.gov.cn/csrc/c106256/c1653966/content.shtml

13.http://sw.beijing.gov.cn/zwxx/tjsj/bjsxswzqktjsj/202304/t20230428_3083332.html

14.http://sw.beijing.gov.cn/zwxx/tjsj/bjsxswzqktjsj/202204/t20220426_2692621.html

15.http://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202304/t20230407_2992308.html

16.https://www.fmprc.gov.cn/zyxw/202304/t20230401_11053005.shtml

17.http://www.gov.cn/yaowen/2023-04/07/content_57504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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