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记者从市保险行业协会获悉,随着人们保险观念的增强,保险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刚需。2021年的统计数字显示,共计实现保费收入73.41亿元,赔款及给付金额33.14亿元,纳税4亿余元。

城乡居民医疗报销,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农民的田地受了灾、企业想保护财产安全……无论是老百姓、还是大企业,统统离不开保险保驾护航,保险业已成为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目前全市有保险主体公司54家,财产险机构26家,寿险机构28家。鞍山是除沈阳以外,省内拥有保险主体机构最多的城市。

链接

那么选购保险需要注意什么呢?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市保险协会转发了辽宁银保监局的保险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建立风险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做到“五要”和“五莫要”。

“五要”:一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二要如实告知有关信息。保险消费者在投保时,一定要如实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被保险财产等相关信息。三要及时索要保险合同。购买保险产品后,要及时索要纸质保险合同或电子保险合同。四要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险费。五要谨慎退保理维权。保险合同生效后,如超过犹豫期(一般是15天)申请退保,将无法退回全部保费。“五莫要”:一莫要听信“高收益”“保障全”等宣传。保险产品主要具有风险补偿功能,购买保险产品不能得到高额回报或收益。二莫要将保险费等钱款转交他人代办。投保人切勿将现金直接交由其他个人办理,如银行账户信息有变更,请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三莫要随意泄露保单信息。购买保险产品后,保险消费者不要轻易将本人身份信息和保险合同信息泄露给其他人,或者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保险合同相关业务,避免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而遭受经济损失。四莫要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保险消费者在投保和理赔时,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不得篡改和隐瞒实际情况。五莫要轻信“代理退保”“全额退保”。保险消费者切勿轻易相信非法机构和不法分子声称可帮助“全额退保”的承诺,避免误入非法集资陷阱。

(全媒体记者张伟)

关键词: 国际消费者 权益保护日 消费提示 保险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