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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8月8日在上交所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该公司已回复审核问询函,回复的问题主要有,关于广西华宝,关于资产收购,关于共同控制等。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自然降解植物纤维模塑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产品主要利用蔗渣浆、竹浆等天然植物纤维材料,通过模具塑造成型,实现吸塑、注塑工艺的造型效果,是塑料制品的良好替代,广泛应用于餐饮、快消、医疗、工业等领域。

关于广西华宝。公司表示,鉴于广西来宾地理位置距离浙江金华较远,公司委派程明、宋清福至广西华宝负责工程建设和经营管理工作,为了激发该二人的积极性、主动性,由其认购部分广西华宝股权,故而广西华宝设立时二人合计持有广西华宝 5%股权。

程明、宋清福共同投资设立广西华宝,系出于筹建和顺利运营广西华宝的目的。众生纤维及其股东滕步彬、季文虎对前述情况知情,并在投资设立广西华宝的股东会决议中作出了同意意见。据此,程明、宋清福共同投资广西华宝,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关于资产收购。公司表示,截至收购基准日,绿四季的债权主要为应收众鑫有限的货款、预付金华宇拓模具有限公司的设备款,其中应收众鑫有限货款已于收购基准日后实际收取,预付金华宇拓模具有限公司的设备款已于收购基准日后由对方退回(因绿四季不再经营,相关业务由众生纤维承接,故而绿四季与金华宇拓模具有限公司终止合作并对账结算,金华宇拓模具有限公司将绿四季预付设备款退回)。

截至收购基准日,绿四季的债务主要为应付众生纤维电费及往来款、应付金华市亚轮机械有限公司材料款,其中应付众生纤维电费及往来款中部分已与众生纤维需支付的设备收购款抵消,其余部分已实际支付,应付金华市亚轮机械有限公司材料款已于收购基准日后实际支付。综上,绿四季与上述债权债务的相对方不存在纠纷,相关债权债务均已在绿四季注销前结清。

关于共同控制。公司表示,发行人报告期初,滕步彬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发行人战略规划和整体经营管理,对公司经营决策起决定性作用,而季文虎作为发行人两名创始股东之一,负责技术与研发方面相关工作,不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为进一步确定滕步彬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双方决定通过持股方式调整以及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等方式持续提高滕步彬的表决权比例。滕步彬与季文虎在《一致行动协议》签订前,虽未签署书面的一致行动协议,但双方向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表决权时均保持一致。

2021 年 10 月,季文虎与滕步彬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明确双方的一致行动关系,自此,滕步彬通过直接持股及通过一致行动安排能够控制上述主体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对上述主体股东会的决议、执行董事的提名及任免提案、表决等具有决定性作用。综上,未将季文虎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符合众鑫有限、众生纤维、绿四季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关于其他问题,公司也一一进行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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