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庭审公开网显示,深圳盒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北海石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案将于明日开庭,第三人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参与诉讼。

这个案子最早是始于五年前的一桩支付牌照股权转让。

2018年6月,北海石基与深圳盒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迅付信息22.5%的股权以近2.5亿元转让给盒子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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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付是首批拿到央行支付牌照的27家公司之一,刚开始的获得的许可范围是全国银行卡收单、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后来在续展时被央行砍掉了网络支付,只剩下江苏、浙江、山东、福建、天津五省收单牌照。

工商信息显示,迅付的股东有三名,分别是上海环迅67.51%、北海石基22.5%和上海驰艺9.99%。出让股权的北海石基除了持有迅付的22.5%股权外,自己也独立拥有一张支付牌照(现已更名为敏付),许可范围只有互联网支付一项。

根据此次协议,迅付当时对应的总体估值大约为11亿元。

然好景不长,两年后双方就对簿公堂。

先是北海石基公司向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188号案诉讼,请求判令深圳盒子公司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合同,办理目标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并支付违约金。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8日立案受理。

深圳盒子公司迅速反应,一是对此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本案应由合同履行地的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审理,但法院认为,双方当事人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关于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约定有效,裁定驳回深圳盒子公司的管辖权异议。

深圳盒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2日作出(2020)桂民辖终92号民事裁定,驳回深圳盒子公司的上诉。

第二个动作就是向深圳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北海石基向其返还股权转让款1.2375亿元及逾期返还股权转让款产生的资金占用成本。

经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两起起诉并案,一并移送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明天上午开庭。

是继续进行支付牌照交易?还是退款分手?欢迎在下方留言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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