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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南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南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ETF,基金代码:159984,场内简称:湾区 100ETF)已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该基金进行清算并终止,该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根据该基金合同相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可以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该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11月29日。截至2023年6月27日日终,该基金已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该基金进行清算。

该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3年7月4日,自2023年7月5日起进入清算程序。自2023年7月5日起,该基金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等。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据了解,该基金管理人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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