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钱雯雯 编|深海

近日,易事特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之控制人何思模分别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何思模立案。

易事特表示,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经营状况平稳有序,本次立案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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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张晏维律师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凡是在2023年5月11日收盘时持有易事特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资料显示,被证监会立案的何思模是易事特的创始人,在福布斯2017华人富豪榜上,何思模曾以17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18亿元)的资产成为东莞首富。

作为公司创始人,2018年6月之前,何思模是易事特的董事长、总经理。但在2018年,何思模因违法操纵股价被证监会开出1.28亿元的“天价”罚单。被罚之后何思模辞职,其儿子何佳接棒上任易事特的新董事长。截至今年3月底,扬州东方集团直接持有易事特31.77%股份,系公司第一大股东。

而本次何思模连同易事特一起被调查,上市公司并未给出涉嫌信披违规的具体内容,引发股民的广泛猜测。

在披露证监会立案信息的同一时间,易事特还发布一条“终止减持”的公告。公告显示,5月4日,东方集团及易事特的高管于玮同时发布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东方集团及于玮计划未来4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东方集团拟减持不超过6982.5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于玮计划减持不超过53.2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229%。

5月11日,公司收到东方集团及于玮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终止的告知函》,函告上述股东在减持计划披露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未减持股份,并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公告中还特意强调,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未违反证券法及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天眼查显示,易事特成立于2001年,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注册资本为23.27亿元,实缴资本5.76亿元,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电力电子变换技术,以电力电子技术和能效管理为核心,持续深耕产业数字化和智慧能源两大领域,主营智慧电源、数据中心和智慧能源三大板块业务。

易事特2023年一季报显示,该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93亿元,同比增长3.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亿元,同比增长9.91%。2022年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47.42亿元,同比增长10.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7亿元,同比减少2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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