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湾商业观察》施子夫
深交所网站消息,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定于5月12日召开2023年第30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工科技)的首发上会事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此次上会前夕,宏工科技共收到深交所两轮问询。其创业板定位、历史沿革、对赌协议、财务内控等问题受到监管重点关注。
01
毛利率波动并伴有大客户依赖症
宏工科技成立于2008年,官网显示,公司为客户提供一系列完善的物料处理系统解决方案,业务范围包括物料气力输送、自动上料、储存破拱、计量配料、行星搅拌机、失重式喂料以及自动化控制系统为主导的系列产品。
其中,物料自动化处理产线是宏工科技的核心产品。在过去三年,该产品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均超七成以上。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电池、精细化工、橡胶塑料、食品医药等行业。
从2020年至2022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内),宏工科技实现营收分别为3.32亿元、5.79亿元和21.78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574.34万元、4993.5万元和2.97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043.61万元、4814.61万元和2.94亿元。
不难发现,2022年度,宏工科技的业绩实现了大幅的提升。不仅营业收入同比2021年增长了276.06%;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更是较上一年增长了511.62%。
在招股书中,宏工科技将2022年业绩的飞速提升归因于公司把握了市场的发展方向、前期的人才储备、资源投入显现成效以及降低管理及销售费用率。然而,高增长否能长期保持,宏工科技自身的成长性受到外界质疑。
从盈利能力的角度来看,报告期内,宏工科技的毛利率呈现一定的波动性。最近三年,宏工科技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6.75%、29.22%和31.06%,三年的时间下滑了5.69个百分点。
此外,由于行业特性,宏工科技的下游客户主要集中于锂电池及锂电池正负极材料等新能源领域,宏工科技也不可避免的患有“大客户综合症”。
报告期内,宏工科技来自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分别为1.91亿元、2.60亿元和12.65亿元,分别占当期总收入的57.42%、44.88%和58.06%。
值得一提的是,全球最大动力电池提供商宁德时代(300750.SZ)也是宏工科技的下游客户之一。2020年,宁德时代为宏工科技的第二大客户。从2021年至2022年,宁德时代均为宏工科技的第一大客户。
最近一个年度,宏工科技向其第一大客户宁德时代销售收入进一步提升至5.46亿元,占当期营收比重提升至25.06%。
02
应收账款激增、债偿能力不及同行
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逐年提高带来的风险是,报告期内,宏工科技应收账款激增,坏账计提金额不断增加,公司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
报告期各期,宏工科技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17亿元、2.05亿元和6.94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6.59%、18.74%和 23.63%;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别为1721.90万元、2900.34万元和6281.27万元。不难看出,2022年宏工科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远远超过2021年和2020年总和。
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海龙对《港湾商业观察》表示,“应收账款过多往往说明公司的产品竞争力不足、议价能力弱而只能采取赊销、放长账期等方式实现销售,不仅影响公司现金流,更是公司综合经营水平低下的反应。”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宏工科技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38.45万元、1.27亿元和-5336.80万元。在2022年,公司现金流量净额由正转负。
同时期, 宏工科技的流动比率(倍)分别为1.28、1.11和1.07,速动比率(倍)分别为0.80、0.70和0.54;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70.32%、83.37%和85.03%。
根据已披露的信息显示, 2020年底、2021年底,同行可比公司的流动比率(倍)均值分别为1.75、1.33;速动比率(倍)均值分别为1.32、0.86;资产负债率均值为49.25%、61.45%,宏工科技都差于同行均值。
宏工科技在招股书中解释称,“公司主要采用‘预收款-发货款-验收款-质保金’的销售结算模式,产品在完成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按照合同约定收取验收款,并在质保期届满后收取质保金。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收入规模持续增长,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也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
对于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资产负债率高于可比公司,宏工科技表示,“主要原因是可比公司均已上市,可通过股权融资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03
三起未决诉讼合计4810万
另据招股书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宏工科技尚有三起未决诉讼,合计金额4810万元。
2022年9月2日,深圳市尚水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水公司)以“侵害发明专利权”、“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为由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宏工科技。
尚水公司认为宏工科技侵犯其专利权,请求法院判令宏工科技立即停止侵害尚水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权(专利号:ZL201720911409.8、ZL201910416183.8)的行为;判令宏工科技赔偿尚水公司经济损失以及为制止被告的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公证费、律师费等合理支出。 上述两项未决诉讼共计人民币4000万元。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前述两件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2023年4月11日,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金银河)以“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为由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宏工科技及子公司湖南宏工。
佛山金银河认为,宏工智能及其子公司湖南宏工侵犯其实用新型专利权,请求法院判令宏工科技及其子公司湖南宏工立即停止对原告ZL201320293144.1的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侵害;判令宏工科技及子公司湖南宏工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800 万元、维权合理费用10万元,合计赔偿810万元;宏工科技及子公司湖南宏工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和保全费。据悉,该案将于2023年6月2日开庭审理。
除以上三起未决诉讼外,根据企查查APP显示,截至5月11日,宏工科技共计有42起司法案件,近年来公司因承揽合同纠纷及合同纠纷被起诉有5起。
值得注意的是, 2021年7月7日,无锡市新吴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宏工科技子公司无锡宏拓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时,发现无锡宏拓生产单位内存在多处焊接作业,查阅无锡宏拓花名册时发现焊接岗位共11 名员工,其中 7 名员工无有效的《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
无锡市新吴区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8月2日对无锡宏拓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苏锡新应急罚[2021]193 号),责令无锡宏拓限期改正并做出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无锡宏拓已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并2021年8月12日缴纳了罚款肆万元。
2022年2月14日,宏工科技曾被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为500元。(港湾财经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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