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属性和科创板定位遭质疑

12月12日, 新通药物 参与科创板上市委2022年第106次审议会议,结果被 暂缓审议。

截至目前,2022年科创板上市委共审核123家IPO企业,116家获通过,7家暂缓审议,1家取消审议。


(资料图)

西安新通药物 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是一家专注药物研发超过二十年的高新技术企业,现聚焦于乙肝、肝癌等重大疾病领域,致力于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安全有效、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创新药物,同时引进并开发一款国内临床未满足需求的癫痫药物。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审计机构为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合作律所为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本次公开 发 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4,555.5885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

2022年1-6月, 新通药物 营业收入为11.39 万 元,扣非归母净利润为-3,383.67万元 。 具体见下表:

新通药物 符合并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上市标准中的第(五)项标准: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40 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张登科合计控制新通药物 58.68%股份,为新通药物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新通药物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本次募投项目数量为3个,拟使用募集资金约12.79亿元。 具体见下表:

关注热点:

(1)业绩亏损:招股书显示,2019年至2022年1-6月,新通药物净亏损分别为-1.10亿元、-9128.33万元、-6270.23万元及-3120.28万元,三年半累计亏损近3亿元。

(2)政府补助依赖:招股书显示,2019年至2022年1-6月,新通药物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916.54万元、414.28万元、1221.82万元及42.36万元。

(3)研发投入下降:招股书显示,2019年至2022年1-6月,新通药物研发费用分别为1.19亿元、9254.19万元、6313.52万元及2692.25万元,研发投入呈逐年下降的态势,其中有50%以上的研发费用为外包采购。

(4)财务数据存疑:另据介绍,新通药物2022年1-9月的营业收入为8.45万元,营业利润为-3163.70万元,净利润为-3179.9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460.80万元。而在2022年上半年,新通药物则产生收入11.39万元,要高于2022年前三季度的收入。

(5)知识产权纠纷:新通药物存在多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020年3月,新通药物以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为由,将XI ZHIJIAN(席志坚)、浙江柏拉阿图医药、杭州国谋生物诉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提起六个诉讼案件,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1年分别一审判。2022年1月,浙江柏拉阿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为由,将新通药物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目前处于二审过程中。

(6)财务内控不规范:2018年,因实控人张登科年度工资较低及奖励其在产品研发、人才引进方面的贡献,新通药物与三家供应商签订无商业实质交易,供应商收取款项后均委托个人将款项转至实控人银行账户,共计向实控人张登科转账165万元;此后的2019年和2020年,公司通过金伟丽(新通药物董事、高级副总经理、首席医学官)及其配偶控制的北京芄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向金伟丽发放税前工资30万元和120万元。上述行为存在偷税漏税嫌疑。

上市委现场问询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发行人肝靶向创新药物研发平台技术基础 HepDirect 技术以及四个核心产品 PDV、MB07133、HTS、CE磷苯妥英钠注射液均来自授权引进的情况,说明发行人创新性的具体体现,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属性和科创板定位的相关要求 。

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全球范围内尚未有应用 HepDirect 技术开发的药物获批上市的情况,进一步说明肝靶向药 PDV 的有效性、安全性、耐药性等临床数据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发行人未来产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创新性的具体体现,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属性和科创板定位的相关要求。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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