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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晚,辽宁省铁岭市纪委监委发布《关于三起破坏金融领域营商环境典型问题的通报》。
铁岭银行原监事长孙玉升破坏金融环境问题
2015年至2021年,孙玉升任铁岭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监事长期间,虚假处置不良资产、违规发放贷款,给铁岭银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过程中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孙玉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孙玉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2022年4月,孙玉升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铁岭银行红旗支行原行长郭伟破坏金融环境问题
2010年至2019年,郭伟任铁岭银行新华街支行行长、红旗支行行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过程中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郭伟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郭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2022年4月,郭伟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开原象牙山村镇银行原董事长冯卫东、原监事长聂长斌破坏金融环境问题
2012年至2014年,冯卫东与聂长斌任象牙山银行董事长、监事长期间,违规开展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两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冯卫东被开除党籍、按照程序调整退休待遇,聂长斌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两人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2022年6月,冯卫东、聂长斌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上述3起破坏金融领域营商环境典型问题,相关涉案人员宗旨意识淡薄、理想信念缺失,扰乱金融管理秩序,侵害市场主体权益,阻碍相关政策落实,是打造优质营商环境进程中必须破除的‘中梗阻’。”《通报》表示。
来源:铁岭纪检监察网
关键词: 金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