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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级单位,借调现象普遍存在,但媒体调查发现,一些地方违规借调、过度借调、借而不调、借而不归等问题突出,甚至出现有的单位在岗人员少于被借调人员的怪事。
借调是一种灵活的人才交流方式。一般来说,平台越高、锻炼机会越多,相应工作标准和要求也越高,干部通过借调到上级单位锻炼培养,能增长见识、拓展视野、提升技能。然而,工资、福利、编制毕竟还都在原单位,借调单位不承担人力成本,还不用考虑借调人员下一步晋升任职问题,很容易催生“不借白不借”的冲动。有的把借调干部看成“拉人做事”,从事日常岗位性、打杂式工作,本单位人员当起“甩手掌柜”;有的随意扩大借调人员范围,驻村干部、学校老师、国企工作人员等都被借调,原单位工作节奏被打乱;还有的借调不看本事看关系,名义上为“借”、实际上为“调”,滋生腐败,带来权力寻租……如此种种,饱受诟病。
借调失序失范导致人事关系混乱,对党风、政风的潜在影响不可小觑。但就现实来看,杜绝违规借调却并不容易。一方面,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借”,下级单位显然不敢说“不”;另一方面,基层事务庞杂繁复,出于工作压力、收入水平、晋升空间等原因,一些年轻人也更倾向于通过借调去更大舞台展示自己。如此一来,违规借调、过度借调虽然“两头难”,但又常常交织着各方复杂心态,常常陷入“清理-反弹-再清理”的怪圈。
借调的诸多弊病,说到底是这一干部流动方式在制度上弹性空间太大,导致监管系统免疫力下降。一方面,需要借鉴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在《公务员法》中的规定,对借调行为中各方的权利、义务、程序等做出详细规定,让借调有法可依、有理有据,减少干部借调的随意性。另一方面,要继续完善编制管理工作。科学动态核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结构,以事设岗、以岗定人、能进能出,以求人岗相适,减少通过借调补充人力的需求。有了制度“药引”,还要开出“监管”药方。只要是借调,该申请申请,该备案备案,把程序摆在明面上,严肃人事调动纪律,变“领导说了算”为“制度定了算”。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形成风清气正、管理规范、权责清晰、科学高效的干部流动局面,才能让合适的人在合适的岗位上发挥最大作用。(鲍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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