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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拓普集团(601689)近日发布2022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992,821,677.5元,同比增长39.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00,131,795.33元,同比增长67.13%。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84,020,088.4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129,379,340.29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992,821,677.5元,同比增长39.52%;主要系本期公司拓展的国内外优质客户放量所致。销售费用220,240,238.99元,同比增长40.24%,主要系本期销售服务费、业务招待费增加所致。

公告显示,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合计1,824.68万元。董事长、董事邬建树未在公司领取报酬,董事、总经理王斌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300万元,财务总监洪铁阳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55万元,董事会秘书王明臻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65万元。

公告披露显示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876,754,393.61元,按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7,675,439.36元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789,078,954.2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329,948,268.95元,扣除2022年已分配现金股利306,368,947.02元,2022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3,812,658,276.18元。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定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63元(含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份数为1,102,046,57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510,247,562.8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份数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上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63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资料显示,拓普集团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汽车NVH减震系统、内外饰系统、轻量化车身、智能座舱部件、热管理系统、底盘系统、空气悬架、智能驾驶系统共八大业务板块,主要客户包括国际国内智能电动车企和传统OEM车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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