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交所向各保荐机构下发了《关于2022年现场督导情况的通报》。 《通报》称, 2022年共启动19家次保荐业务现场督导。对14家保荐项目启动问题导向现场督导,其中9家在督导进场前撤回申请,进场督导5家。 现场督导发现部分保荐机构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在执业质量方面,尽职调查方案有效性不足、重要尽调程序执行不到位,尽调证据不充分、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在内控方面,建制执制不到位、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工作底稿管理不到位、报送文件审批不到位、追责问责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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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对14家保荐项目启动问题导向现场督导,9家撤回申请
2022年,上交所落实保荐机构“申报即担责”的监管理念,将督导内容从“查项目”延伸到“督机制”,共启动19家次保荐业务现场督导。
一是 对14家保荐项目启动问题导向现场督导,其中9家在督导进场前撤回申请,进场督导5家,重点关注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中发现的影响发行、上市条件判断和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质量的问题,同时延伸至投行“三道防线”的履职情况。
二是 对科创板设立以来撤否率较高的5家保荐机构开展执业质量现场督导,重点关注撤否项目存在的执业质量和内部控制有效性问题。
部分保荐机构对科创属性的核查要求理解不透彻
现场督导发现,部分保荐机构在执业质量方面存在一些共性问题。
一是尽职调查方案有效性不足,主要包括 对销售真实性风险、交易商业合理性等问题关注不到位,对科创属性的核查要求理解不透彻,未结合行业特征、特殊业务模式、业务流程制定符合发行人实际情况的调查方案。
二是重要尽调程序执行不到位,尽调证据不充分,主要包括 未充分关注核查证据的充分性、可靠性,未充分核查不同资料证据间的重大异常和矛盾,关键账户银行流水调取不完整,异常大额资金流出核查不到位,未追查函证回函差异原因,盘点程序执行不到位 等问题。
三是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主要包括 未披露合同约定的重要条款,未充分揭示存在的主要经营风险,未充分披露产品技术信息与同行业比较情况。
部分保荐机构未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内部追责问责机制
部分保荐机构在内部控制建设方面也存在一些共性问题。
一是建制执制不到位,主要包括 未按照监管业务规则及时修订完善内部规定,未制定统一的业务制度和操作规程,尽职调查要求和工作底稿管理制度不健全、标准不明确,未针对高风险领域、特殊业务模式制定针对性的尽调要求,以及虽制定了内部尽调标准,但未有效落实执行。
二是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 质控、内核等内部控制部门对重要问题未予以充分关注,对所提意见主要通过复核项目组书面回复文件的形式进行,未审慎复核项目组回复意见内容的支持性底稿,未有效督促项目组落实执行尽职调查指引要求。
三是工作底稿管理不到位, 项目底稿归档不完整,重要事项的核查资料不及时归入底稿、现场督导期间临时补充提供,底稿审阅验收流于形式,未发现底稿中的明显问题,纸质底稿与上传至电子底稿系统或交易所系统的电子底稿不一致。
四是报送文件审批不到位, 部分项目在用印流程完毕后继续修改对外报送文件,导致对外报送申报文件与内部审批流程文件内容不一致。
五是追责问责不到位, 未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内部追责问责机制,未按照全链条问责的要求,明确问责范围、问责形式和种类、问责程序等,并及时追责问责。
六是系统支持不充分, 虽建立了投行业务底稿电子化管理系统,但项目组未严格按照底稿系统要求上传文件,质控部门也未严格通过底稿系统审核和验收底稿,未有效发挥电子业务系统的技术支持作用。
需加强“三道防线”把关力度,优化薪酬考核机制
上交所已通过 监管工作函、反馈意见函 等形式告知并督促保荐机构予以整改、落实。2023年,上交所将贯彻全面注册制相关精神, 加大现场监管力度,扩大现场督导范围,强化对保荐机构执业问题的后续处理,督促保荐机构勤勉尽责,严把上市公司质量关。
中介机构归位尽责是全面注册制平稳实施的重要基础,投行“三道防线”的有效运行是保荐机构业务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请各保荐机构对照通报中存在的问题,全面自查自纠进行整改,健全投行内控体系,加强系统建设,提高执业质量。
一是要强化风险导向理念,贯彻落实注册制下风险导向的尽职调查理念,将风险意识和职业怀疑精神贯穿到尽职调查过程。 重视对业务、经营、财务等重要事项进行多维度核查与交叉印证,对新增业务、特殊业务模式进行充分关注,对异常情况进行深入核查,针对高风险领域、特殊业务模式制定针对性的尽调要求。
二是要健全制度体系, 建立并严格执行统一的尽职调查标准和工作底稿管理制度,明确尽调要求和规范底稿编制和验收行为,减少不同项目执行差异,优化投行业务管理系统,完善底稿电子化管理模块建设,加强系统与业务的结合程度。
三是要加强“三道防线”把关力度,切实发挥投行“三道防线”专业把关和监督制衡作用,督促业务团队落实各项尽职调查要求, 对重要问题按照风险导向采取针对性尽调程序,加强对质控、内核意见的跟踪落实,核验项目组对重要问题的回复是否有充分的底稿支持,高度重视对外报送文件的过程管控。
四是要严格执行工作底稿制度, 及时完整归档工作底稿,质控部门做到“实质验收”底稿,完善对内核、交易所审核、证监会注册等阶段的底稿审阅程序。
五是要改进考核机制, 优化薪酬考核机制,将执业质量纳入重要岗位的考核因素 ,提高考核指标中项目尽职调查质量、工作底稿编制质量的考核权重,增加对质控内核部门的资源投入,提高内控人员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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