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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资本邦了解到,红塔证券(601236.SH)昨日发布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出具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函的公告。
公告显示,红塔证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和集团”),及与控股股东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烟草总公司控制的一致行动人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双维”)、云南华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华叶”)、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烟草”)、昆明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万兴”)出具的《关于特定期间内不减持红塔证券股份的承诺函》。
承诺内容显示,基于对红塔证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红塔证券控股股东合和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中国双维、云南华叶、浙江烟草、昆明万兴承诺:自所持红塔证券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红塔证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
据公告披露,截至公告发布,合和集团、中国双维、云南华叶、浙江烟草和昆明万兴分别持有红塔证券14.2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7%)、6.93亿股(14.7%)、3.47亿股(7.35%)、3.12亿股(6.61%)和3092万股(0.66%),均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及 配股公开发行证券获配股份。
上述股东所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股份将于2022年7月5日起解除限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