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资本邦了解到,A股公司阳光城(000671.SZ)公告,公司及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浙江阳光城拟与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缤慕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拟将公司持有100%权益的杭州高光置业有限公司转让给缤慕公司,交易的总对价预计不超过57亿元。目标公司子公司金华虹光置业有限公司已取得位于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六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据悉,阳光城去年实现营业收入425亿元,同比减少48.25%,受资产大幅减值影响,净利润为亏损69.5亿元。因存在大额已到期未归还借款,并且涉及多起未决事项,阳光城被列为被执行人,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今年一季度,阳光城营收18.56亿元,同比下滑75.32%;净利润为-15亿元,仍处于亏损状态。

在年报中,阳光城曾指出2022年不以销售额为目标,而是更加关注整体经营性现金流,提升销售回款率;在债务化解方面,分级分类与金融机构、非银机构和债券发行人协商展期降息,同时利用项目可用现金流有序、持续降债,缓解阶段性流动性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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