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资本邦了解到,新三板企业和创科技(834218.NQ)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和创(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投资者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716万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407.40万股(含本数),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123.40万股(含本数)。
据悉,本次发行底价21.36元/股,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上述项目投资需求,发行人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发行人已根据项目进度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将予以置换。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0,794.26万元、14,465.28万元,营业收入增长率为34.01%,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87.00万元,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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