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先生在秦淮区经营一家烟酒店,2月初,他从拉卡拉公司进了7箱五粮春酒,共计6930元。收货前,徐先生再三和拉卡拉的业务员确认,酒的质量一定要有保证,因为他一向对自己的客户承诺假一赔十。在得到业务员言之凿凿的口头保证后,徐先生在拉卡拉平台进行了网络支付。
而让徐先生没想到的是,自己的一位客户买了四箱五粮春后,就开了一瓶酒尝了一下,又全给他送了回来,并告诉他这酒有问题。徐先生随后通过私人关系联系了五粮春厂家进行了鉴定,得到的答复是,酒确实有问题,然而厂家只接受市场监管局的委托才能出具鉴定报告,对于个人委托无法出具报告。徐先生随后向拉卡拉公司所在的辖区秦淮区市场监管局中华门分局进行了举报,得到的答复是,由于他没有相关发票,无法提供货物来源凭证,证据不足,销售主体不明,因此无法处理。
对此,徐先生表示不能接受,他认为自己有没有发票不是问题的核心,他提供了假酒可能存在的线索,那么这些假酒究竟有多少流出在市面上,又是从哪里来的,这些才是职能主管部门应该关注的问题。
记者与拉卡拉公司的业务员取得了联系,得知,目前,徐先生和拉卡拉公司已经达成了五倍赔偿的协议。而拉卡拉公司目前也委托厂家正在进行酒的真伪的鉴定,并且也在市场监管和派出所都备了案,如果查出这些酒确实有问题,他们也将追究上游供应商的责任,同时,拉卡拉方也表示,不排除这批酒有被掉包的可能性,之所以先行赔付五倍货款,是不想平台声誉受损。
据悉此次涉事的公司全称为拉卡拉云商科技有限公司,系持牌支付机构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公司。
据官网介绍,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5年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定位为“商户数字化经营服务商”。2011年首批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2019年4月25日,拉卡拉在深交所成功上市,成为第一家登陆A股市场的第三方支付企业。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