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摘牌公司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在谋求A股上市 。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1 年 7 月 17 日出具了《关于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近日,众智科技针对问询函做出了回复。
公开资料显示,众智科技从事内燃发电机组自动控制系统、低压配电自动控制系统等相关自动化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问询函中针对资金流水提出了核查标准:
(一)检查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流水
检查发行人全部银行账户流水,对单笔 20 万元以上以及虽低于 20 万元但异常的资金收支进行重点核查
(二)检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等相关人员
报告期内资金流水 检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等相关人员报告期内单笔 5 万以上的流水,以及虽低于 5 万元但异常的资金收支;当月累计流入或流出达到20万的重点核查;以及虽未到达以上标准,但是在核查过程中发现交易涉及到核查范围内人员及主体之间的往来等
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核查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银行流水。其中, 对发行人 报告期内使用的全部银行账户的银行流水进行了核查,重点核查了 20 万元以上资金流水 670 余笔,金额为 22 亿余元。
获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 立董事)、监事、高管、关键岗位人员等一共 55 人的报告期内银行流水,重点核查 5 万元以上资金流水 1 万余笔,金额为 42 亿余元。
回复函核查发现,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前财务总监杨新艳名义开立的 5 张个人卡, 并通过该个人卡收取小额货款、 发放部分职工薪酬的情形。
公司使用杨新艳个人卡或者通过个人卡绑定收款平台收取小额货款。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个人卡收取货款的金额分别为 884.48 万元、174.01 万 元、5.95 万元和 0 万元,其中未入账金额分别为 257.67 万元、0 万元、0 万元和0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个人卡发放职工薪酬的金额分别为 406.60 万元、 330.87 万元、156.54 万元和 0 万元,其中按权责发生制确认的金额分别为 426.74 万元、233.41 万元、0 万元和 0 万元。
回复函指出,报告期内,发行人原财务总监杨新艳存在通过个人卡代发行人收取客户款 项的情形,针对该事项发行人已进行整改:
1、2019 年 5 月停止使用个人卡收取内贸业务货款;2020 年 2 月,停止使 用个人卡发放工资及奖金;2020 年 10 月,停止使用个人卡收取外贸业务货款;
2、2020 年 12 月,发行人注销了上述个人卡,并将个人卡资金(包含资金 拆借的本金及利息、理财的本金及收益)归还至发行人账户;
3、发行人按个人卡的收支情况对收入、成本费用、资产负债等项目进行了 账务调整;
4、因个人卡收取的货款、支付的薪酬等事项补缴了相关税费;
5、修订并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杜绝此 类事项再次发生。
由此看来,上市公司在资金流水、个人银行账户收款方面核查日益严格,来避免偷漏税、财务造假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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