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大剧院建设工程项目以大剧场收入、多功能剧场收入、接待收入、商业出租收入、电影院经营收入、停车收入、充电桩收入、 LED广告收入、室外灯箱广告收入、其他收入所对应的充足、稳定现金流作为后续资金回笼的手段确保,现金流的稳定性。
项目单位
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
建设内容
苍南大剧院建设工程项目位于苍南县城新区,春晖路以东,萧江塘河以南,体育场路以西,同安路以北。总用地面积为23,540平方米(折合约35.31亩),建设内容包括歌剧院、多功能剧场、电影厅、展厅、大众文艺排练演出、休闲娱乐及管理服务用房等,总建筑面积约38,16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256平方米)。其中配套设施主要包括:新建剧场1,000座、多功能剧场400座、场馆商业面积1,950平方米、电影院设置座位505个、机动车停车位271个、充电桩54个、广告灯箱10个。
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为41,840.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5,840.00万元,占比37.86%,资本金来源于财政预算;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6,000.00万元,占比62.14%。
项目收入
本项目以 大剧场收入、多功能剧场收入、接待收入、商业出租收入、电影院收入、停车充电桩收入、车位出租收入、室外LED广告收入、室外灯箱广告收入、其他收入 作为债券还款来源,债券存续期间收入合计76,164.00万元。
运营成本
本项目成本费用主要由水电费、大剧院经营成本、电影院商品销售成本、修理维护费、工资、其他费用,房产税构成。预计运营期2024-2040年的支出合计为:25,202.00万元。
融资平衡情况
测算结果显示,本项目可用于偿还融资本息的项目收益50,962万元,对应本项目融资到期本息总计40,826万元,项目收益对融资本息的覆盖倍数为1.25,项目偿债能力较强。
关键词: 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