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基金报报道,临近3月1日,个人收款条码的使用新规即将实施。

去年底,号称微商教主的龚文祥被工商税务部门联合查处,龚文祥收取会员1~2万元会费并通过微信收款,后被税务部门发现并要求补缴45%个税。

或因此事,有网传消息称,自2022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的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性收款。近4年的数据将被追查,一旦数额较大需按4.5%补税,还要缴纳滞纳金和罚款。

2月15日,微信和支付宝回应称,以上说法为谣言。

具体事件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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