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安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信用卡透支用途的公告》,公告明确对信用卡透支用途进一步重申如下:

(一) 不得通过非正常渠道提取现金,或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套取现金;

(二)不得用于证券市场,或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有权证券、理财产品和期货、民间借贷等;

(三)不得用于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的生产、经营活动、领域和用途;

(四)不得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购买住房;

(五)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类领域;

平安银行将持续监测持卡人的用卡行为,对于因持卡人违规用卡、出现监管机构规定的或我行认定的风险特征时,有权中止或终止信用卡的全部或部分功能,包括但不限于调整授信额度、锁定账户、紧急止付、对商户交易限额、套现治理等风险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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